您目前的位置:首页 > 新闻中心 > 起草法律文书

新闻中心
起草法律文书

18026305506

赠与合同约定不得撤销赠与,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吗?没签书面房产赠与合同,受赠人可以处分房产吗?

发布时间:12月17日 来源: 谢世荣曾庆娟团队
[导读]: 曾庆娟律师团队,广州起草法律文书,现执业于广东金辩律师事务所,执业以来,坚持“受人之托、忠人之事、敬业勤勉、诚实信用”的服务宗旨,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、每一个案件。独到的诉辩思维、娴熟的诉讼技巧、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、认

曾庆娟律师团队,广州起草法律文书,现执业于广东金辩律师事务所,执业以来,坚持 “受人之托、忠人之事、敬业勤勉、诚实信用” 的服务宗旨,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、每一个案件。独到的诉辩思维、娴熟的诉讼技巧、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、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。

赠与合同约定不得撤销赠与,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吗?

现今不少人在拟订赠与合同时,喜欢在合同中约定赠与人不得撤销赠与合同的条款,这样条款是否有效呢赠与人在签订这类赠与合同后,是不是真的不能再撤销赠与呢这些关键问题,即便是要求在赠与合同中约定类似条款的人,往往也不并清楚,只是单纯想有个保证而已。


赠与合同不能约定不得撤销赠与的条款


合同法规定,赠与合同,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,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。


这样看来,在赠与合同中,约定赠与人不得撤销赠与的条款并无不可,只要双方协商一致自愿订立就行。但事实并非如此,因赠与属于单方的无偿赠送行为,无需受赠人支付相应的对价,所以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基于公平、维护赠与人利益等因素考虑,赋予了赠与人很大的任意解除权,通常只要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权利发生转移之前,都可以撤销赠与,即反悔。


因此,一旦在赠与合同中约定赠与人不得撤销赠与,限制赠与人的撤销权,显然违背法律的本意,会因违法而被法院认定为无效。


赠与人可以行使法定解除权,依法撤销在赠与


退一万步讲,即使在赠与合同中约定了赠与人不得撤销赠与的条款,但只要出现法定撤销赠与的事由时,赠与人及赠与人亲属依然可以撤销赠与合同,要求受赠人反悔赠与财产。


常见法定撤销赠与合同的情形如下:


1、在赠与财产的权利没有实际转移之前,赠与人都可以撤销赠与。如赠与手机等动产未送给受赠人,赠送房屋等不动产未过户的,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合同。但具有救灾、扶贫等社会公益、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除外。


2、赠与人发现受赠人存在以下情形时可撤销赠与合同:


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。如受赠人严重打伤赠与人的,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,收回赠与财产。


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。如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,父母可以撤销赠与,收回赠与财产。


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。


3、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,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,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,即实质撤销赠与合同。如赠与人公司破产,欠债累累的,可以不再履行赠与合同,无需再赠与财物。


赠与合同不是不可以撤销的,更不是双方当事人约定不可以撤销,就是不能撤销的。在满足法定条件时,即使赠与人已经实际履行了赠与合同,将赠与财产交给了受赠人的,赠与人依然可以要求受赠人返还赠与财产。如果因赠与财产是车辆、房屋等高价值物品的,在出现纠纷时,我们建议委托专业赠与合同律师协助处理更为妥当。



没签书面房产赠与合同,受赠人可以处分房产吗?

通常别人赠送东西时,一般不需要签订书面赠与合同,受赠人接受即可获取所有权,之后便可以自由处分。但是,如果他人赠送的是一套房,比如男朋友送女朋友房子,因为现在房产普遍价值较高,为确保转让房屋产权的有效性,即会要求签书面房产赠与合同,办理过户后才可以处分房产。


实践中,确定是无书面房产赠与合同,受赠人就不可擅自处分房产。


首先,未签订书面房产赠与合同,房产将无法进行产权赠与公证,会直接导致无法办理房屋过户。


根据相关法律规定,进行房产赠与公证时,必须要有房产赠与合同,而赠与房产过户必须要有房产赠与合同及房产赠与公证书,否则最终会导致赠与房产无法过户。


其次,受赠人没有赠与房屋的产权,自然就不能处分该房产,尤其是不能擅自转卖房屋,否则受赠人涉嫌擅自处分他人财产,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


不过,房产受赠人可以跟赠与人协商补签房产赠与合同。


如果受赠人确有处分赠与房产的需要,那么可以先和赠与人协商,约定补签房产赠与合同,接着双方到公证处办理房产赠与公证,最后即可办理房屋过户手续,受赠人将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。


当然,一般人在接受赠与房产时,本来是别人送的,所以也不会要求那么多,双方口头约定即做好决定。但是,等到受赠与人处分财产时,那么便需要办理法定的程序,并且双方或是跟转让方产生纠纷的,因为涉及的房产价值较大,建议可以在必要时找个专业律师介入。



在线留言/Message

咨询电话:18026305506

电子邮件:1754515439@qq.com

谢世荣曾庆娟团队律师公众号
联系地址: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高德置地秋广场E座13层 联系电话:18026305506

广州起草法律文书